无心色欲 发表于 2010-8-20 19:17 全显示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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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8楼 的帖子 更简单的就是按照版规办事,如果30字雷同就是伪原创,为什么版规中他明确的标识说明?本篇文章不属于直接转帖,扣三威望,还能说成:修改一下抄袭的部分,一般都会得到谅解? 谁应该被谅解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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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心色欲 发表于 2010-8-20 19:36 全显示 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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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21楼 的帖子 我不需要你的告诉;规定在哪里? 在版规中明确标出,多少字雷同算作抄袭,扣分的话,会员也可以理解; 自己版面的版规没有标注,不是直接转帖,你凭什么扣三威望?一句话雷同也是抄袭? 版规中明确给出的话,也不会有此会员的投诉贴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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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心色欲 发表于 2010-8-20 19:55 全显示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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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分要有理有据,版规中明确,扣分之后,谁都可以理解; 上来就说“你告诉我啊,我来告诉你吧”,不必谁来告诉我,版规中明确便可; 30字涉嫌抄袭、拼凑,貌似现在看来这个是默认的评判标准,为什么版规中不明确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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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心色欲 发表于 2010-8-20 19:59 全显示 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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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26楼 的帖子 没有所谓的盛气凌人,一切需要有理有据,否则投区还要着做甚麼啊自己承认版规没有这么细,那你凭什么扣分的力度和直接转帖的力度一样?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,我也无需知道你是谁,一些按照规则来做事,大家都相安无事; 看下我的每一条回复,我从无发表:牺牲业余时间,为色中色做点事也错的言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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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心色欲 发表于 2010-8-20 20:11 全显示 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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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还有啊,版规是我等有权限修改的吗? 莫非现在版主的职责是按照大家认同默认的规则做事,而版规中没有明确的标识? 任着不严谨的版规置顶着,让会员看着? 引用:我把肉戏部分说明一下,把人称该一下,其余的地方一样,这就是你口中说的雷同,那人生区那就没有伪原创 别跟我扯到人生区的大的发展趋势。 再者,本作者和你所说的:人称该一下,其余的地方一样? 是这样的情况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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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心色欲 发表于 2010-8-20 20:22 全显示 6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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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人在这里吐口水,也没有所谓的决定生死。 按照版规做事,不严谨的版规,像上面反映,加强版规的严谨性; 既然版规未作出新的调整,就应该按照现有的版规做事,一切很简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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